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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浙江省2021年度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02 09:30 分享到: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防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治理App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的乱象,常态化开展App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网信办等四部委《关于开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的公告》精神,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决定,自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联合开展2021年度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对象

在浙江省设立或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建设、运营、管理的App和应用商店。App包括:移动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应用软件,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发的、用户无需安装即可使用的小程序。

App运营者应根据浙江省App信息登记系统“http://App.iszj.org.cn/login”,按要求如实填报App信息。

二、治理重点

聚焦用户量大、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或网民举报集中的App。对存在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引起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的App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举报途径

广大网民可通过“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对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App线索进行举报。

四、综合治理

为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整治成效,成立省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的浙江省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组(以下简称“省App专项治理工作组”),组织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浙江分中心会同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等其他技术支撑单位,制定检查标准,开展App技术检测、安全评估、现场检查等工作。省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省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侵害用户权益行为的App统一通报机制等。

省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对初次违反规定、且情节轻微的,采用“点对点”方式通报或约谈App运营者限期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或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通过公众号“网信浙江”公开曝光,并依法采取通知下架、停止接入等措施给予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长效机制

App运营者要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对照《网络安全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经常性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做到合法合规运营。

充分发挥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社会监督作用,以及浙江省网络空间安全协会、浙江省互联网协会、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协会等协会职能作用,建立健全App运营者行业自律机制,促进App行业长期规范发展。

 

      浙江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来源:网信浙江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ebAZSTvTwa3xLccmmQ9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