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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受理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财经类“自媒体”账号、主要公众账号平台、主要商业网站平台财经版块、主要财经资讯平台等4类网上传播主体,重点打击以下8类违规问题:

1. 胡评妄议、歪曲解读我财经方针政策、宏观经济数据,恶意唱空我金融市场、唱衰中国经济等;

2. 毫无立场、不加判断地转载搬运境外歪曲解读我财经领域热点的报道评论等;

3. 散布“小道消息”,以所谓“揭秘”“重磅”“独家爆料”“知情人士称”为名进行渲染炒作,甚至造谣传谣;

4. 转载合规稿源财经新闻信息时,恶意篡改、断章取义、片面曲解等“标题党”行为;

5. 充当金融“黑嘴”,恶意唱空或哄抬个股价格,炒作区域楼市波动,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6. 炒作负面信息对相关利益主体进行威胁恐吓、敲诈勒索,谋取非法利益;

7. 炒作社会恶性事件、负面极端事件,煽动悲情、焦虑、恐慌等情绪,借以推销所谓“财商课”、各类保险产品等;

8. 未严格履行身份认证程序,冒用滥用财经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或专家学者等名义开办财经专栏、账号等。

举报范围

(一)属地范围(例:浙ICP备XXXXX号 )的网站、论坛、社区、博客、移动客户端、云盘、下载工具等传播的涉商业网站平台和“自媒体”违规采编发布财经类有害信息。

(二)按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微博、微信、QQ等传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网民可直接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12377.cn)举报或本网站接举报后转交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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