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瓯海区网信办在开展“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和“清朗·整治‘自媒体’无底线博流量”专项行动期间,接群众举报,属地某平台账号在直播间发布违背公序良俗言论,破坏直播生态,影响恶劣,涉嫌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等互联网部门规章。
在市网信办指导下,瓯海区网信办启动“两分两联”工作机制,于9月4日会同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该抖音账号主播开展联合约谈,对其在直播期间发布违背公序良俗及低俗言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向其传达规范网络传播秩序的工作要求。
该主播表示将吸取教训,自觉学习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用网、文明上网,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
网络普法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七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进行直播时,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直播内容,自觉维护直播活动秩序。
(来源:"网信温州”)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GaGlAUUTRqWSs0rGWzG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