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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金某,被骗6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5-09-12 10:31 分享到:


2024年秋冬之际,一场精心策划的“高息理财”骗局,裹挟着巨额资金,悄然串联起浙中多个城市,形成了一条分工明确、行动隐秘的跨地域洗钱犯罪“流水线”。

2025年7月底,随着法槌落下,这条以虚拟货币“U币”为媒介转移赃款的“流水线”关键人物李某被依法严惩,为案件画上阶段性句点。

“高息理财”设诱饵

     百万现金换“空气”

台州被害人金某通过网络结识“网友”,被对方以“稳赚不赔的高息理财”为饵,诱入一个虚假投资平台。初期的数次小额充值提现成功,让金某深信平台可靠、收益可观。

此时,诈骗分子图穷匕见:他们谎称平台“人民币通道关闭”,要求金某必须使用现金兑换成虚拟货币“U币”方可继续“投资”或提取账面“利润”。眼见自己平台账户内金额不断“飞涨”,被蒙在鼓里的金某彻底落入陷阱,在“限时充值利润更高”“提现需缴巨额保证金”等连环话术的操控下,金某不断投入大额现金甚至向朋友借款来继续投入,最终被诈骗600余万元。

跨省“流水”运赃款“

   U币商人”助洗白

这么巨额的赃款是如何隐秘转移的呢?一条高效的洗钱“U币流水线”在幕后高速运转:诈骗团伙“上线”遥控指挥,分散于各地的多名“取手”成为“现金搬运工”,他们专程奔赴浙江台州黄岩,分批多次从金某手中直接收取数十万元、百万元现金。这些现金被“取手”当天马不停蹄地送至外地,交到联系人李某手中。

李某作为这条非法链条上的关键一环,扮演着“现金——虚拟币”的转换枢纽角色。

在明知这些现金极可能来自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李某仍按照“上线”指令,通过联系特定渠道,将收取的数百万现金迅速兑换成等值的“U币”,再转移给诈骗“上线”,自己从中按比例获取高额“抽成”。经审查,李某一人就协助转移涉案资金高达人民币350余万元。

2025年6月,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李某提起公诉,区法院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网警防骗指南

1. 警惕高息理财陷阱: 切勿轻信“稳赚不赔”“超高回报”的投资承诺,对要求现金交易或强制兑换虚拟货币投资的平台要保持绝对警惕。

2. 认清虚拟货币风险: 我国监管部门禁止虚拟货币在境内流通的相关业务活动,参与任何形式的现金兑换虚拟货币交易,不仅财产权益无法保障,更可能沦为犯罪“帮凶”。

3. 切莫以身试法:任何个人或组织,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如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仍提供账户、支付工具或协助以各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虚拟货币)进行转移、转换的,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此

我们郑重提醒:

警惕高息理财陷

认清虚拟货币风险

切莫以身试法

(来源:"台州网警”微信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zSDrbQzDeXHMYscirbOI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