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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2起网络违法违规案件

发布时间:2025-12-25 14:38 分享到: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近年来,中央网信办持续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治理网上乱象。各地网信部门聚焦网民举报的短视频、自媒体等突出问题,立足职责、主动作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和网络文明建设。近日,宁夏中卫市网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起网络违法违规案件。

案件一:网络主播传播低俗内容被警示约谈

根据网民举报线索和日常巡查,海原县网信办发现,自媒体账号“麦**”为博眼球、吸引流量,达到带货目的,在直播过程中污言秽语,发布低俗短视频,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针对上述违规事实,海原县网信办联合县公安局,依法依规对自媒体账号负责人进行约谈,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深入剖析低俗内容对网络空间和社会风气的危害,责令自媒体账号负责人立即清理违规信息,并全面整改直播内容。

被约谈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违规行为,主动签订《规范网络行为保证书》,承诺将汲取教训,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行为,传播正能量,主动维护清朗网络环境。

海原县公安部门约谈自媒体账号负责人。

案件二:网民编造不实信息被行政拘留

沙坡头区网信办工作发现,属地抖音账号“云*”发布涉黑山峡移民安置政策的不实信息,引发关注讨论,扰乱公共秩序。沙坡头区网信办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并移交沙坡头区公安机关调查处置。经查,抖音账号“云*”通过拼凑剪辑,故意编造政策及法规文件,传播虚假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其依法作出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沙坡头区网民因编造不实信息被行政拘留。

法规常识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来源:“中央网信办举报中心”微信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Kk8ODItg2VeceQWGQ_t8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