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半年报集中披露期,股吧、短视频、财经自媒体批量流传一类标准化谣言:多家推进定增、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被指刻意延迟确认收入、人为做低半年报业绩,打压股价降低增发成本。
近期,光模块、新能源、军工等多赛道上市企业对此密集回应,澄清辟谣,此类无依据揣测极易引发股价异动,扰乱市场秩序。
Part 01 市场典型辟谣案例
该类谣言传播逻辑高度统一:借半年报披露窗口,将板块回调、阶段性业绩波动主观归因于上市公司主动财务操纵,利用投资者对定增折价、利益输送的顾虑快速扩散。
不久前,多家上市公司通过投资者关系活动、交易所互动平台等统一驳斥同类传闻:
A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澄清“小作文”,表示公司不存在故意压制股价、延迟收入确认或刻意调整业绩的情形;
B公司在交易所互动平台回应投资者质疑,称公司不存在刻意打压股价配合大股东低价定增的行为,此类做法属于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C公司在交易所互动平台中提及公司定增工作严格按照监管规则推进;并在投资者关于财报的提问中回复道:“公司不存在通过应收账款不当减值进行财务调节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
Part 02 监管制度明确:不存在“合规压价定增”操作空间
(1)定增定价规则从根源杜绝人为控价套利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五十七条明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因此无法提前通过做低财报锁定低价股份。而今年《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6〕6号)又进一步细化了战略投资者锁定期管控、认购比例约束等,封堵短期套利空间,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
(2)财务核算多重监督,业绩调节难以实施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5〕4号)明确,半年度报告内容应当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市公司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应当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由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半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同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修正)第二十四条表明:交易所作为上市公司再融资申请法定审核主体,主要通过向上市公司提出审核问询、上市公司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依据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等相关规则以及审核实操要点:在审核过程中,若发现发行人财务数据异常、利润波动与行业趋势背离等情况,交易所有权发出审核问询函,要求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保荐人、会计师)进行解释和核查,中介机构须核查业务合同、业务执行记录及资金流水凭证,并出具专项核查说明与明确核查意见。
(3)操纵业绩、操控股价监管零容忍
《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二十万元的,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Part 03 上市公司应对半年报谣言实操指引
为帮助上市公司从容应对半年报披露前后的各类市场传闻与不实谣言,降低负面舆情对公司股价及品牌声誉的影响,本文结合市场常见舆情场景,梳理汇总相关实操应对思路与举措,供上市公司参考:
(1)前置舆情监测,提前预警
半年报预告、披露前期,重点监控股吧、短视频、财经自媒体相关舆情,重点检索“定增、股权激励、调节利润、压股价”等关键词,第一时间抓取苗头性不实信息,建立舆情台账留存截图、链接、发布时间等完整证据。
(2)分级处置,合规回应
轻微零散传闻:通过交易所互动平台统一回复,简要说明公司财务、再融资均严格遵守监管规定,不存在网传违规行为;
大范围扩散谣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布澄清公告,列明事实、法规依据,杜绝含糊表述引发二次炒作。
(3)完整留存证据,留存维权渠道
对造谣账号、不实内容进行截图、公证固定证据,同步通过中上协辟谣平台、网信举报通道提交线索;若谣言造成股价大幅波动,可联合法务追究造谣主体民事、行政责任。
(4)主动做好投资者沟通
借助投资者交流会、业绩说明会,主动解读半年报业绩波动、再融资相关规则,提前消除市场猜疑,从源头减少谣言滋生空间。
PS:本指引不具官方权威性,亦无法覆盖全部舆情场景与合规情形,公司需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监管最新规则及舆情实际态势灵活调整、合规落地。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辟谣平台”微信公众号)
(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0mEh722LSNvGqVhA7javcg)